【 信息发布时间:2023-02-1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海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租赁公告
海自然资告字〔2023〕3号
经海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租赁一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租赁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序号 |
地块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公顷) |
土地用途 |
产业定位 |
规划指标要求 |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
年均销售(万元/公顷) |
年均税收 (万元/公顷) |
单位能耗增加值(万元/吨标煤) |
单位排放增加值(万元/吨) |
人才指数(分) |
供地年限 (年)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
1 |
海自然字23001号 |
许村镇鸣歌路南侧、鸣彩路东侧 |
1.5732 |
工业用地 |
纺织服装、服饰业 |
3.5-4.0 |
≤50% |
9525 |
投产后3年30510(投产后1年12705,投产后2年19065) |
投产后3年762(投产后1年315,投产后2年465) |
≥33.3 |
≥3913.5 |
≥6 |
40(先租后让,租赁期5年) |
280 |
140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对缺乏诚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经有关部门教育、督促仍拒不改正者不得参加本次竞买。申请人必须符合工业项目产业定位等准入要求,地块报名前须通过海宁市工业项目准入评价。
三、竞得人确定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租赁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租赁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租赁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td.zjgtjy.cn/view/trade/index)进行。
五、本次挂牌公告时间: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3月8日;
报名时间:2023年3月9日至2022年3月20日(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16:00);
挂牌时间:挂牌起始时间为2023年3月9日10:00,挂牌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2日10:00;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本次挂牌租赁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租赁须知》。《挂牌租赁须知》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七、现场咨询联系方式: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地址: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交通大楼3号楼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573-87657825 俞先生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海宁市梅园路203号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573-87231919 0573-87235151 曹先生 杨女士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office365打不开_365bet送彩金_beat365正版网站唯一官网app
2:00 14:00-17:00
八、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租赁活动。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挂牌租赁地块设置投资强度、年均销售、年均税收等建设条件(具体详见挂牌租赁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表格)。成交后受让方除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先租后让合同》(租赁合同)外,须与属地政府或平台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使用协议》,并及时报出让人、海宁市发改局、海宁市经信局备案。
2.本次挂牌租赁的地块采取先租后让方式供地,5年租赁期的租金标准按地块公开招拍挂起始价的20%确定,竞买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租金。
3.本次挂牌租赁的地块建成后,达到约定的建设、投资、税收等相关条件的,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由承租人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出让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以协议出让方式确定土地使用权人,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租赁期满后未达到相关条件的,允许续租一次,但续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年租金按前5年平均年租金缴纳。租赁期满未续租或续租期满,承租人未达到建设、投资、税收等相关约定条件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无偿收回土地,具体按海政办发[2015]74号文件规定执行。
4.海自然字23001号地块:①设置于地下的机动车泊位数应不少于机动车总泊位数的60%;②同步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新建工业厂房比例达到80%以上。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7日